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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时间:2015-08-19 17:25:51 浏览次数: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5〕11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了解政策,加快我省展览业改革发展步伐,现对《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过程、主要内容、亮点等进行解读。

一、《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过程

2015年3月29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根据该意见中提出的“各地区要根据本意见,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的精神,我省全面收集和梳理国家、省、市三级展览业相关政策文件和研究成果,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已出台的展览业促进政策措施;由省商务厅开展会展业调研,组织重点会展业企业座谈,了解企业关切的问题,并着重听取展览业中心城市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的意见和建议。经征求各部门意见和建议并两度修改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第一部分提出到2020年,我省展览业规模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涌现一批专业化、国际化、市场化、规范化水平高、竞争力强的品牌展会和在境内外策展、办展的市场运营主体的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为理顺管理体制,提出加快简政放权、加强工作协调、优化发展布局、推进市场化办展等四个方面工作举措;第三部分为支持创新发展,明确提升数字化水平、提升集约化水平、延伸拓展产业链、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功能等六个方面工作任务;第四部分为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制订和实施行业标准、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展会安全防范等四个方面内容;第五部分为强化政策导向,提出制订发展规划、给予财税扶持、完善金融服务、实施便利通关、健全行业统计、加强人才培训等六类政策内容。同时,《实施方案》明确了落实工作任务和实施政策措施的责任部门。

三、《实施方案》的亮点

一是《实施方案》是我省首个由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展览业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文件,也是我省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促进措施和责任单位。

二是明确发展目标的实现方式。以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倡导低碳、环保、绿色理念,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以建立和理顺展览业管理体制和稳步有序放开展览业市场准入,提升行业管理水平,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以统筹全省展览业全局,促进各地展览业依托产业、市场和环境,错位发展、协同发展。以建立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市场规则,综合运用政策,实现展览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明确政府改革重点。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逐步取消审批,适时将审批制调整为备案制。简化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备案。清理废止阻碍行业发展和妨碍公平竞争的政策规定。明确省商务厅是全省展览业的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全省展览业发展的规划编制、政策制订、行业管理。由省商务厅牵头,省直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组成全省展览业联席会议机制。九市一区应明确本地区展览业管理部门,承担相应工作职责。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和淡化行政色彩,以理顺管理体制。

四是确定发展格局。集中力量将福州、厦门、泉州打造成全省展览业中心城市。福州市要发挥海峡国际会展中心位于自贸试验区内的政策优势,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展馆功能和配套设施。厦门市要以建设会展中心—会议中心综合会展集聚区、五缘湾—观音山休闲体验会展集聚区和海西国际商贸展览中心为重点,争创国际会展名城和中国会展典范城市。泉州市要加快建设东海国际会展中心、晋江国际会展中心。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因地制宜,走“特色”、“专精”发展路子。

五是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明确由中介组织承担展览统计、评估、行业自律、资质认定和理论研究等工作。以省国际会议展览业协会和各地市会展协会为基础成立福建会展协会联合会或会展协会联席会议。支持福州、厦门、泉州等条件成熟的城市建立城市会展协会。

六是强调创新发展,激发行业活力。借助信息化、数字化发展展览新业态。扶持我省重点展览企业向品牌化、集团化、国际化方向发展,提升集约化水平。延伸拓展产业链,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深化对外交流合作,发挥自贸试验区政策功能,多措并举谋发展。

七是制订发展规划。根据我省展览业发展实际,依托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科学编制我省展览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主要载体、保障措施,指导全省展览业的有序发展。

八是给予财税扶持。逐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市场化运作初期需要培育的自办展会给予适当扶持,对组织企业参加省外、境外重点展会的我省展览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对展览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信贷支持。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制订展览奖励扶持政策。切实做好展馆、会场等不动产纳入“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对税收政策范围的创意和设计费用,执行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九是健全行业统计。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以各城市展览统计为支撑,研究建立全省统一的展览业统计、监测、评估分析体系,设立全省展览统计平台,加强全省展览数据的统计和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反映展览经济发展情况,为制定展览产业政策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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