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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11-30 14:23:11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经信(商务)局、福州高新区经发局、市级有关协会:

  为尽早筹划安排2017年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稳定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15〕59 号)等稳增长系列扶持政策精神,现就做好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补助标准:组织5家以上(含5家)制造业企业和传统工艺行业抱团参加全国性、区域性的大型专业展会(广交会除外),给予抱团参展企业展位费不高于80%的补助,给予牵头单位展位费总额不高于15%的组织管理费补助,单家企业单次展会展位费补助不超过5万元,单个牵头单位单次展会组织管理费补助不超过20万元且年度补助不超过三次(含三次);同一次展会的组织管理费、展位费不重复享受省、市各类扶持资金补助。

  二、申报材料

  1.牵头组织单位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专项资金项目补助书面申请报告;

  2.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工作方案;

  3. 2017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申报表(附件)。

  请各县(市)区经信部门、市级有关协会抓紧组织申报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并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经信委运行处,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文档发至邮箱:FZJWYXC@163.COM。我委将会同市财政局进行核对,上报市政府审核同意后,下达2017年度福州市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

  联系人:魏秀宇,联系电话:83213057。

  附件:2017年度抱团参展开拓省外市场项目计划申报表

   

  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附件下载: http://www.fuzhou.gov.cn/newpub/govinfo_new/bmxsq/bmxx/bmxx04/gkxx/201611/t20161125_11480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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