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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开展申报2017年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

时间:2017-06-12 09:21:12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经信中小〔2017〕12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获得2016、2017年厦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且符合《通知》的申报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单位,可自愿申报。

  二、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所有复印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和电子材料。纸质申报资料报送时间为2017年6月21日-23日(集中收件),同时要求电子版一起上报,超过规定时限不予受理。

  资料报送地址为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5楼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服务大厅(非矿大厦旁),同时请携带电子版资料进行现场拷贝,收件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对经认定的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按《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示范城市的实施意见》(厦府〔2015〕277号)给予奖励。

  四、申报辅导联系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创业创新部

  电话:2233621、2211821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

  2017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http://xxgk.xm.gov.cn/jjhxxhj/jxjxxgkml/jxjgfxwj/201706/t20170609_168222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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