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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第十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时间:2017-06-23 09:12:5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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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经信(经济)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科经局、财政局: 

  为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规定》(泉经信技术〔2017〕438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工作指南》(泉经信技术〔2017〕439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7年(第十一批)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级经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做好2017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宣传、发动,并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符合《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工作指南》填写《泉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认定评价表、承诺书,提供相关的附件及证明材料,并按照属地原则向县级经信部门提交相关纸质和电子申请材料。 

  三、各县级经信部门要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管理规定》的基本条件和要求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企业名单。于2017年8月9日-8月11日将推荐文件及企业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二份)汇总上报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届时市经信委将安排专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进行收件,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文件同时抄报市财政局。 

  四、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统一组织专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请认定企业的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五、其他事项 

  (一)《管理规定》和《工作指南》可登陆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下载。 

  (二)联系人: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投资科 蔡晓君  电话:28382808 

  电子邮箱:22284742@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  焱   电话:28066936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7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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