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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申报公告

时间:2017-06-28 09:17:31 浏览次数: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落实厦门人才强市战略,打造厦门“人才特区”,根据《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市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修订了《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启动2017年度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紧缺人才申报工作。对列入“引进资助对象”的人才在落实政策规定条件后将给予10-15万元的一次性薪酬津贴,并根据人才本人意愿推荐办理白鹭英才卡。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受理对象

  申报人选应符合《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并属于以下各类人才之一(具体要求详见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

  1.聘用人才。年龄不超过55周岁;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认定“引进资助对象”阶段允许以协议、意向书代替正式合同,兑现政策时需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执行1年以上。下同);个人年薪处于产业或行业中上水平,不低于30万元;属于2011年2月1日后初次来厦。

  2.柔性人才。柔性引进帮助企业或项目攻克关键性技术难题;引进主体与柔性人才需签订项目协议或工作合同,明确项目内容、实施计划和完成目标;项目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并获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在项目实施期间,柔性人才以在厦完成任务为主,即1/2以上工作时间在厦门。

  3.创新团队。以团队形式受聘于厦门用人单位;团队领军人或核心成员应具有5年以上国内外技术研发或项目管理经验,掌握核心技术,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市场潜力大并能进行产业化,有助于引领重点产业发展,填补国内空白。团队成员中关键环节带头人员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年薪标准不低于20万元。

  二、申报材料

  各企事业单位以单位名义将符合要求的人才对象按格式要求向受理单位提交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三份,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光盘一份。(申报材料格式见附件4申报材料表格,附件2《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所附申报表格不再使用)

  申报材料具体包括:

  1、装订本:依次包括申报材料封面、人才申报表(基本情况)、人才申报表(详细情况)、用人单位情况表、承诺书(需要个人及单位签章)及所有附件材料。

  2、单页材料(不装订):人才申报表(非公开信息)(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情况等其他个人信息)、申报汇总表。(该两份表格见附件4中表格格式)

  装订本及单页材料均需用人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

  三、受理单位

  企事业单位按引进人才志愿可向所属开发区(或自贸区)管委会或行业主管部门申报。市相关部门、开发区(或自贸区)管委会按“谁受理谁服务”原则,对人才所属领域、辖区进行相对分工:

  1.市发改委。负责受理央企招商项目、重点前期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领域人才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2.市经信局。负责受理工业、能源产业,重点负责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的支柱产业、先进制造业及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节能环保、新材料等产业领域人才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3.市科技局。负责受理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及高新技术企业领域人才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4.火炬管委会、自贸区管委会。负责受理各自辖区内企事业人才申报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四、工作程序

  (一)认定阶段。对符合条件的人才认定为“引才资助对象)。为便于人才申报,认定阶段允许以协议、意向书代替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但协议、意向书必须包含正式合同的主要内容(如工作岗位、年薪标准、工作期限等)。

  1.申报截止。以用人单位为申报主体,受理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1日。

  2.材料初审。各受理单位于8月10日前完成初审,将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信息反馈申报单位,将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汇总至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3.资格审查。市发改委于8月15日前向市人社、税务部门核实申报人才的就业、社保、纳税等信息,8月20日前将不符合条件或需进一步核查的人员信息反馈各受理单位,各受理单位于8月30日前提交核查情况。

  4.委托评审。市发改委于2017年8月31日前委托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进行评审。

  5.提交审核。市发改委会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研究后,于9月15日前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认定的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才资助对象”。

  6.对外公示。9月底前完成。如公示无异议,市发改委将会同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出具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才资助对象”认定文件,如存在异议,则在相关问题核查清楚后再出具认定文件。

  (二)兑现政策阶段。完成年度“引才资助对象”认定工作后即启动兑现薪酬津贴政策和推荐白鹭英才卡程序。

  1.基本条件。被认定为“引才资助对象”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合同并执行满1年时间,聘用人才、创业团队人才提供税务出具的收入申报证明且年薪实际达到规定标准,柔性人才提供项目落实材料、在厦工作时间证明材料等并实际达到规定标准。以上证明材料由用人单位于年度“引才资助对象”认定文件出具后15日内提交受理单位,在申报阶段已提交的材料不再重点提供(前几批已获得认定并落实相关条件的“引才资助对象”同步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核实材料。各受理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核实完成“引才资助对象”提供的相关材料,向市发展改革委提交“引才资助对象”薪酬津贴汇总表和白鹭英才卡申报信息。

  3.兑现政策。市发改委于11月上旬前完成财薪酬津贴资金的申领和拨付受理单位,完成白鹭英才卡推荐工作。各受理单位及时将薪酬津贴拨付用人单位,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拨付人才个人。

  五、联系方式

  1.市发改委高技术处 蔡启智

  电话:2893334 邮箱:fggjc@xm.gov.cn

  2.市经信局组织人事处 黄文彪

  电话:2896808 邮箱:hwbxmjfj@xm.gov.cn

  3.市科技局社会处 蒋海洋

  电话:2051656 邮箱:jhy@xmsti.gov.cn

  4.火炬管委会经发处 管艳君

  电话:5380140 邮箱:yjguanguan@163.com

  5.自贸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 刘薛

  电话:2639622 邮箱:xmftzhr@126.com

  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6月12日

  附:

  1.《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暂行办法》

  2.《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3.《厦门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2017年度》

  4.2017年度重点产业紧缺人才申报材料表


附件下载:http://www.xmjxj.gov.cn/xwzx/tzgg/201706/t20170626_169418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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