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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度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和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21 00:00:00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经信(经济)局、财政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科经局、财政局: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4-2018)的通知》(泉政办〔2014〕122号)、《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5〕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新一轮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行动计划的通知》(泉政〔2016〕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机器人产业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7〕29号)文件精神、泉州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精神(《会议纪要》第21次)、泉州市人民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精神(《会议纪要》第12次),为加快泉州“数控一代”示范工程建设,推进我市智能制造发展,做大做强我市机械装备产业,促进两化深度融合,现就组织申报泉州市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和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进行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资金兑现

1、由市、县分别承担和配套补助资金项目,市级下达资金文件后,县级应及时进行配套补助。

2、除“数控一代”产品市场推广补助、本地企业购置“数控一代”产品补助、“数控一代”产品融资租赁补助(供货和承租企业)资金不设上限外,同一单位不同项目符合补助、奖励条件的,当年补助、奖励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 本次项目申报分两批申报。项目一、九、十、十三、十四、十六、十七仅在第一批申报,项目二、三、四、五、六、七、八、十一仅在第二批申报,其余项目两批均可申报。同一产品不可同时申报项目二、三和项目四、五。同一企业不可同时申报项目一和六。申报单位可登陆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www.sjw.fjq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通知文件及附件。

(二)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与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具体流程如下:

1. 书面申报:申报单位应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完整书面上报材料(一式两份,所提供所有复印件材料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光盘(一份)。经所在地县级经信、财政部门审核推荐行文(含汇总表)上报至市经信委、财政局。第一批项目书面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第二批截止2018年2月28日(此截止时间指县级经信、财政部门报送到市级部门的时间,各企业报送的截止时间需根据各县级经信、财政部门通知的时间为准)。

2. 网上申报:申报单位从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fjetc.gov.cn)或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www.sjw.fjqz.gov.cn),点击“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图标,进入惠企项目申报系统,再点击右边“项目申报入口”进入用户登陆页面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提交单位选择所在县(市、区)经信部门。第一批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2日,第二批截止2018年3月13日(此截止时间指县级经信、财政部门转报到市级部门的时间,各企业报送的截止时间需根据各县级经信、财政部门通知的时间为准,申报截止后,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各县(市、区)经信部门须通过“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三)申报项目二、三的“数控一代”产品推广和购置企业以及项目五的“数控一代”产品供货和承租企业必须为非关联企业,即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拥有控制关系、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地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者控制以及其他在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关联企业标准:1、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2、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3、企业在工商部门登记备案的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至少一人在另一家企业任董事或监事或经理之职。

(三)项目二、三、四、五、九、十、十三、十四、十六、十七通过初审后,由市经信委、市财政局统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申报企业报送材料进行专项审计。

(四)项目申报单位应承诺如实申报并按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申报材料;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严格遵守《泉州市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经信等部门监督检查。项目申报及实施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市经信委会同市财政局可取消申报单位项目申请资格,追回财政补助资金,并视情况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的各项资金申请。

(五)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委办发〔2017〕7号),相关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能享受本政策支持。所有项目的申报单位需提供工商信息登记表(非企业单位除外,但需列具体名单)及单位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同时承诺“本单位及以上名单人员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泉州市经信委

项目一、八、九、十、十一、十二、 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

装备与电子工业科 陈默涵,电话:22385189

项目二、三、四、六、七:

装备与电子工业科 郑丽花,电话:28382938

项目五:

技术进步与投资科 缪宇竞,电话:28382809

泉州市财政局企业科 林 焱 电话:28066936

企业还可加入“泉州机械装备制造业群”QQ群(群号:289459976)或“泉州市两化融合群”QQ群(群号:283213353)进行交流。

附件:泉州市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1日


·泉州市加快机械装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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