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条措施的通知》(厦府〔2015〕267号)、《厦门市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厦财企〔2016〕15号)、《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7年厦门市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厦经信装备〔2017〕278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六条措施的通知》(厦府办〔2017〕19号)及《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的通知》(厦经信装备〔2017〕227号)精神,市经信局、财政局组织相关企业申报2017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项目。经过公开征集、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项目查重、现场核查、局内评审等环节,形成2017年厦门市转型升级资金(智能制造专项)拟支持项目(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对以上项目若有异议,请于2017年 8月23日前,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等方式实名向市经信局、市财政局进行反映或举报。
市经信局装备和电子产业处: 0592-2896758 、2896871
市财政局企业处: 0592-5398108
市经信局监察室: 0592-2896855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61号 市政府东楼620室
传真: 0592-2896825,2896804 邮政编码:361018
附件:2017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智能制造专项)拟安排项目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8月16日
附件下载:http://www.xmjxj.gov.cn/zwgk/zbdz/201708/t20170818_17545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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