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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泉州市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时间:2017-06-16 08:57: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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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公安局:

你局《关于商请对泉州市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项目初步设计方案进行审批的函》(泉公函〔2017〕85号)及有关附件悉。经研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函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覆盖全市范围的固定基站68个、移动基站8个、直放站3个;扩容省应急通信数字集群(PDT)系统清源山、大坪山两基站载频9个;鉴权系统1套,密钥管理系统1套;调度台15个;三台合一平台对接4地;跨系统语音互联的媒体网关1个;PDT通信系统终端设备(手持台、车载台、基础台)7514部;传输网络设备(核心交换机、核心网路由器)9套;市级PDT系统核心网与各基站间的传输链路(含汇接链路)76条;市级PDT系统核心网至市局指挥中心及鲤城、丰泽、洛江、台商分局指挥中心调度台传输链路5条;基站与光纤直放站的传输链路:传输链路3条;移动基站传输链路:公网4G传输链路8条;无线链路数字常规同播自组网应急通信子系统1套;公网集群数字对讲子系统1套;UPS不间断电源4套。

二、主要设计标准

项目建设按《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总体技术规范》(GA/T1056-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空中接口物理层及数据链路层技术规范》(GA/T1057-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空中接口呼叫控制层技术规范》(GA/T1058-2013)、《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安全技术规范》(GA/T1059-2013)等规范标准执行。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经审定,项目总投资概算控制在6742.96万元以内,资金来源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筹措解决。

请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技术方案设计,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依法做好项目招投标,严格控制项目质量及投资,确保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泉州市警用数字集群(PDT)通信系统项目概算审核汇总表

 

 

 

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6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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