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关于下达2017年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建指[2017]59号)、《省发改委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工程包建设的通知》(闽发改能源[2017]462号)精神,经履行业主单位申请、项目属地发改、经信、财政三家联合初审上报、逐项现场核实、市发改委会议研究通过、市经信委及市财政局复核等程序,拟安排27个省级2017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详见附表),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8年3月19日至2018年3月23日)。如对上述补助资金安排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至市发改委(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大道193号东部新城办公区1号楼1135室;联系电话:0591-87621974)。
附件:省级2017年第一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3月16日
附件下载:http://fgw.fuzhou.gov.cn/zz/fgwzwgk/tzgg/201803/t20180319_215861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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