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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7-30 10:31:16 浏览次数:

省直有关部门,福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市数字办,漳州、泉州经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省属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2018〕5号)提出的发展智能机器人的重要任务,加速推进智能机器人研发制造和应用,探索培育智能机器人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经研究,启动2018年度省级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智能机器人关键技术;

(二)智能机器人主要部件;

(三)智能机器人整机;

(四)支撑智能机器人开发、训练、运行等公共服务平台;

(五)智能机器人系统集成服务企业。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原则上由企业或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项目单位应在福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完成项目相关工作基础和必要条件,具备较强的人才储备、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与其它单位没有知识产权争议;近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信用记录良好。

(二)项目单位所申报的智能机器人技术研发、整机制造、平台建设等方案应符合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政策和规划,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发展前景,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突破可能,能够补充我省智能机器人产业发展短板,未来可在各行业大规模推广应用,可产生较好的预期效益。

(三)申报项目由省直各部门、省属国有企业、各地市信息化主管部门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5号令)和《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暂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进行推荐,在严格筛选的基础上,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并对报告及相关附件的真实性予以确认。我委将择优对征集到的创新项目进行扶持。

  请单位于2018年8月15日前,将福建省智能机器人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含电子版)报送省发改委数字福建综合规划处。

  联系人:王世泽 电话:0591-87063247

  邮箱:szbghc@fujian.gov.cn

  附件http://fgw.fujian.gov.cn/zfxxgkzl/zfxxgkml/yzdgkdqtxx/201807/t20180724_3571005.htm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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