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明人社〔2016〕156号)精神,已由市人社、财政部门对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的第二批全市企业稳岗补贴资金进行联审,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为进一步增强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公示。补贴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如下:
一、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40.42万元
二、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325.11万元
三、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2.98万元
四、福建省三明钢铁厂劳动服务公司 31.67万元
五、福建恒源供水股份有限公司 16.35万元
六、三明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72万元
七、三明湄渝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0.25万元
八、三明永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0.14万元
九、三明建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0.53万元
十、三明厦沙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0.25万元
十一、福建省永安轴承有限责任公司 18.32万元
十二、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1万元
十三、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永安分公司 45.86万元
十四、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三明列东街分店 4.61万元
十五、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化县支行 13.04万元
公示时间:2016年11月23日-29日
公示电话:8238526、8226412。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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