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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核通过李烈香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的公示

时间:2016-11-24 00:00:00 浏览次数:

  申请人李烈香,女,身份证号码:350103600333915****;户籍所在地: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东煌花园11座103号;经营实体名称:台江区东煌日杂便利店;经营住所:福州市台江区先进路69号东煌花园9座8#店面;申请人类型属于就业困难人员。经我局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和实地考察,并通过失业登记和社保系统进行比对,认定申请人李烈香符合2016年1月至6月个人创业租金补贴申请条件,拟补助金额3000元。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1月24日至2016年12月3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情况,公示电话:0591-87118772;来信投递:福州市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350000);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接待联系人:吴先生。

  台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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