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增加职业培训工作的透明度,根据《福建省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文件精神,我中心对2016年11月符合职业培训“见证补贴”17人,共拟补助资金10900.00元的事项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6年12月23日—2016年12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延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
联系人:就业促进与劳动关系股 0599-6161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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