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海市2015年度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6-05-17 00:00:00 浏览次数:
龙海市的2015年度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办理工作即将展开,现将申请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但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以及企业(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用人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按规定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受理时间
2016年5月17日至2016年6月30日,正常工作日上班时间。
四、申请材料
用人单位提供:
(1)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 《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花名 册》;
(3) 本人《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5) 企业《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份;
(6) 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出具的2015年度企业(单位)为符合条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缴费明细表;
(7) 企业(单位)提供银行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等材料。
五、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向龙海市劳动就业中心提交申请材料,经龙海市劳动就业中心审核和人社局复核、财政部门确认后,按就业专项资金拨付流程办理。
龙海市劳动就业中心地址:龙海市石码镇人民路55号。咨询电话: 6527757
龙海市劳动就业中心????????????????????????????????????????????????????????????????????????????????????????????????????????????????????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