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人才环境,完善人才服务政策,着力解决人才住房问题,吸引集聚更多的优秀人才到集美区创业、就业,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根据《厦门市创新创业人才住房优惠暂行办法》(厦委〔2010〕34号)、《关于进一步激励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厦委发〔2016〕4号)和《厦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住房补贴实施意见》(厦委发〔2016〕5号)等文件精神,草拟了《厦门市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为确保《厦门市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针对性、实效性和科学性,现在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请于2016年8月8日前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馈电话:0592-6101100;传真:0592-6068109;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滨路898号4楼人社局。
附件:《厦门市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
集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日
·厦门市集美区企业人才房租补贴办法(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稿).doc三明市科技企业孵化众创协会(C)版权所有 ICP备1456564号-1 运营维护: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0598-8915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