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人社〔2015〕317号)规定。政和县金和水电有限公司向我中心提出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请。经我中心初审,该企业符合下列申请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条件,现予以公示:
1、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有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2、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上年初职工人数53人,退休1人,年末职工人数52人,裁员率低于当地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3.04%。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群众以来电来访等方式,向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实事求是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16年7月27日至8月2日
联系电话:3321270
政和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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