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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工改办关于开展我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9-20 00:00:00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维护收入分配秩序,严肃财经纪律,按照省纪委关于“1+X”专项督查部署会议精神、市纪委关于开展 “1+X”专项督查文件要求、县纪委《关于印发德化县开展“1+X”专项督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落实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德纪委办〔2016〕22号)和市工改办《关于开展我市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文件有关精神,以及根据省工改办督查工作部署,将在全省开展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以下简称规范津补贴)。现就我县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专项督查的范围和内容

专项督查的范围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

专项督查的内容是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各类津补贴及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发放情况。重点检查本年度情况,若督查中发现涉及以往问题的,可以延伸到其他年份。具体包括:

(一)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补贴执行情况

机关(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同)在职人员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以及离退休人员补贴,是否按照统一规定项目和标准执行。

专项督查主要核对发放的依据和各职级人员实际发放标准。

(二)机关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情况

各单位有无未经批准自行出台新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项目;已经发放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有无提高发放标准或者扩大范围;有无既发放改革性补贴,又继续保留职务消费或福利待遇等。

专项督查主要核对发放依据、发放标准的计算办法以及实际发放金额等。

机关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是违规发放津补贴方面的“高发区”,为了便于掌握,有关具体项目罗列如下:

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性补贴项目包括:年终一次性奖金、行政事业单位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奖励(如立功嘉奖)、精神文明奖、未休年休假报酬、通讯费支出、绩效管理奖(离退休人员过节费)、加值班误餐费支出、提租补贴,以及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等。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情况

事业单位发放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是否超过县工改办核定的总量额度(包括核定的当年度总量和追加的当年度总量两部分,下同)。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是否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水平是否按照规定的程序由主管部门确定。

事业单位在绩效工资总量之外发放的精神文明奖、绩效管理奖、以及对高层次人才发放的生活补贴等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专项督查主要核对总量核定依据和单位实际发放数额等。

(四)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执行情况

属于国家统一规定的特殊岗位津贴,是否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项目、标准和实施范围执行;有无超标准或向不属于规定范围的人员发放等。

(五)其他情况

有无自行扩大有关经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发放津补贴、奖金,有无发放有价证券、实物或报销相关费用;有无以现金或其他非银行卡方式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等。

二、专项督查具体工作安排

(一)重申制度规定

在规范津补贴发放方面,国家和省里已经出台或明确了许多政策规定。省工改办将对国家和省里已出台执行的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并下发各地各单位对比掌握,进一步明确政策界限,指导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组织自查自纠

各单位在本工作方案下发后,要立即组织本单位和下属单位根据专项督查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9月23日前由主管部门汇总报送本单位和下属单位自查自纠统计报表(见附件),以及本单位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各单位的汇总材料和自查自纠报表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送。

(三)设立举报信箱

此次专项督查,县工改办将向社会公布举报信箱、电话和电子邮箱等,受理群众举报。对收到的举报线索认真进行核实,并向实名举报人进行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线索移交县纪委和相关派驻纪检组处理。

县工改办规范津贴补贴发放专项督查举报信箱邮寄地址:德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工资福利股,邮政编码:362500;举报电话为:23526363,传真:23526363;举报电子邮箱:rsj@dehua.gov.cn。

(四)组织抽查

县工改办将在各单位上报自查自纠统计报表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同志,组成核查小组,对有关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抽查。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此次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由县工改办牵头,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人社局、财政局共同组织实施。

专项督查是一项常态化工作,今后每个季度开展一次。同时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在每季度末20号前将本季度专项督查汇总材料和自查自纠报表(含电子文档)报送县工改办,汇总材料和自查自纠报表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纪检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开展规范津补贴专项督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内容。

县工改办今后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规范津补贴发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县工改办将及时向县纪委报送。县纪委将根据问题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确保专项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德化县机关在职人员津补贴统计表

2.德化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津补贴统计表

3.德化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情况统计表

德化县工改办

2016年9月19日


德工改办[2016]1号(德化县工改办关于开展我县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附件).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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