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助理 > 项目申报 > 其他 > 正文

省农业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1-22 10:01:46 浏览次数:

闽农厅办〔2016〕6号

各设区市农业局,福建省农业科学院: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建设项目申报储备工作的通知》(农办计[2016]2号),我省可申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中的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项目1个、国家杂交水稻规模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1个、果树省级原种保存及扩繁(二级采穗圃)基地和区域性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各1个(详见附件1);还可申报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中的畜禽育种创新和制(繁)种项目、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测试项目等(我省可申报4个项目,详见附件2)。现将申报指南转发你们,请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材料。

一、2011-2015年安排过中央投资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申报同类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2010(含)年以前承担过农业部相关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须提供上期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报告。

二、严格按照《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管理规定》组织项目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机构编写,并达到相应深度要求。

三、申报材料须在2016年1月25日前,报送我厅计财处1份和相关业务主管处室9份,并附申报文件。在报送纸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同时,应通过农业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ac.agri.gov.cn)填报申报项目的相关信息,并将该系统下载生成的建设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内容投资一览表、项目选址和建设条件表、招标投标事项申请表,作为可行性研究报告附表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四、国家植物新品种测试项目和国家杂交水稻规模化制种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送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果树省级原种保存及扩繁(二级采穗圃)基地和区域性无病毒苗木繁育基地申报材料送厅种植业管理处;畜禽育种创新和制(繁)种项目、种质资源保护和品种测试项目等申报材料送福建省畜牧总站。请厅种植业管理处、省种子管理总站、畜牧总站根据闽农计〔2013〕261号规定负责对申报项目可研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评审,于1月28日前出具书面比选推荐意见送厅计财处。

联系电话:0591-87875492   

 

附件:

1. 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农作物种子项目申报指南

2. 2016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畜禽良种项目申报指南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月15日

 

上一篇: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申
下一篇:省标准贡献奖励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和推荐2016年福建省标准贡献奖备选项目的通知

 分享到: 收藏

三明市科技企业孵化众创协会(C)版权所有     ICP备1456564号-1
运营维护: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