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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扶持的主要投向和申报条件

时间:2018-03-01 00:00:00 浏览次数:

日前,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2018年第一批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发改服务〔2018〕63号,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主要支持以下领域项目(社会事业类、福利类项目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1.现代物流:冷链物流、城乡配送中心、物流信息化平台、仓储及配套设施项目;

  2.创意设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类项目;

  3.旅游:3A级以上(含3A级)景区的游客集散中心、景点创新提升类项目;

  4.健康养老:医养、康养、养老等产业类项目;

  5.商贸流通:茶、石材、竹木、水产等现货交易市场的仓储及配套设施、信息化平台项目;

  6.检验检测类项目。

  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项目应是前期工作落实、已经在建或具备当年开工条件的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应在2000万元以上。省里认定的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项目总投资可适当放宽至1000万元以上。申报时限为3月30日前。(本委服务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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