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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主创新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

时间:2018-03-14 00:00:00 浏览次数: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生成日期: 2018-3-14
备注/文号: 泉洛政科〔2018〕5号
内容概述: 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主创新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
附 件: --

泉洛政科〔2018〕5号

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关于

组织申报2017年度自主创新

奖励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营造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环境,推进我区科技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7〕136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2015〕141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5〕20号)文件精神,决定对2017年度自主创新活动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范围

符合《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17〕136号)、《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泉洛政文〔2015〕141号)和《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企业自主创新的若干意见》(泉洛政文〔2015〕20号)等鼓励企业自创新活动文件的规定。

二、申报基本要求

1. 本批次奖励以区级科技项目经费补助的形式兑现。

2.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洛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科技研究开发能力或产业化条件,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财务管理规范,设有独立的研发专账或专户,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单位;申报单位的法人代表和申报项目负责人不能存在失信问题。

3.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只申报1项;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实际主持研发的科技人员。

4.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5.所涉及认定或者奖励的文件(证书)落款时间须在2017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之内,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文件除外。

6.项目研究内容应属洛江区“十三五”科技发展规划的内容。优先支持自主研发,能够突破和填补我区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对产业技术提升和集成创新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具有较好社会经济效益的项目;优先支持解决产业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的新型科研机构申报科技项目;各类人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科技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立项。

7.重点支持智能制造项目,推动高档数控装备与数控加工、机器人、智能装备驱动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建设自动化生产线,打造智能车间。

8.支持石墨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等产业高端产品和关键技术研发与推广应用,同时兼顾消防、职业病防治、安全生产等社会发展领域的技术研发需求。

9.农业科技领域重点支持现代种业科技创新,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中小微企业,以及科技特派员示范基地、科技型农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农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先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推广示范、科技创新创业,为构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推动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三、其它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需报送《洛江区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要求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

2.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3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于2018年3月29日和2018年3月30日将申报材料报送洛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联系人:庄江成(工业领域);

吴子平(农业领域)

联系电话:0595-22631053/22631052

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和知识产权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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