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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省科技厅《关于配合做好科技金融扶持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5-18 00:00:0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配合做好科技金融扶持对象摸底工作的通知》(闽科高函〔2018〕80号)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市开展科技金融需求对象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的

   了解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领域企业融资需求,为开展科技金融扶持提供参考。

  二、征集对象

   福厦泉自主创新示范区福州片区范围内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三个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内)。

   三、标准要求

   参与征集企业必须同时需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成立时间满两年。

   2.2016-2017年企业通过采用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新技术、成果和项目与之相关的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大于300万元,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目前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2016-2017年净利为正,且上年不低于5%。

   4.信用良好,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5.企业有融资需求,且以流动资金为主,投资、研发等资本需求不在此列。

  企业根据以上条件,按照自愿原则,自我评估上报(详见附件),于5月21日下班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联系人:福州市科技局 曹文海

   联系电话: 87114147

   邮 箱:825535641@qq.com

  

   附件: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和石墨烯企业基本情况表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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