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城县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管理办法》(连政综[2013]304号)精神,我县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评审小组对2017年1—12月份农村规模经营财政扶持担保贷款贴息对象进行审核,经核验,初步认定应贴息对象53家,贴息金额总计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壹仟壹佰柒拾陆元整(¥321176.00),现予以公示。若对上述53家贴息对象有异议或问题,请自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电话或书面向县农业局或县财政局反映。
公示时间:2018年5月24日至2018年6月1日
监督电话:县农业局:3321868
县财政局:3322001
连城县农业局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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