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助理 > 扶持政策 > 省级 > 正文

福建省经信委关于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5-08-07 10:21:00 浏览次数:

 

闽经信中小〔2014〕225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和省委、省政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促进小微企业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工信部的统一部署,决定今年继续在全省深入开展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

请你们根据《福建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内容,完善保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务实推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实施方案及《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联系人联系方式一览表》,请于5月15日前报省经信委中小企业处。

联系电话:0591-87833524

传真:0591-87833147

电子邮箱:420228071@qq.com

 

附件:

1.福建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doc

2.福建省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重点工作委内分工安排.xls

3.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工作安排表.xls

4.扶助小微企业专项行动联系人联系方式一览表.doc

 

 

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5日

 

上一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龙头企业加快发展促进工业稳定增长七条措施的通知
下一篇: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实施方案

 分享到: 收藏

三明市科技企业孵化众创协会(C)版权所有     ICP备1456564号-1
运营维护:福建省云创集成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技术咨询:0598-8915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