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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市2家企业获省科技厅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后补助资金382.8万元

时间:2018-06-21 16:08:15 浏览次数:
  日前,福建省第一批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仪器设备后补助资金已下达,三明市2家企业(机械科学总院海西(福建)分院,福建翔丰华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共获得后补助金额382.28万元。
 
  新型研发机构作为《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一项重要部署,鼓励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建设和发展新型研发机构,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提升企业和科研单位自主创新能力方面成效明显。其显著特征为面向产业发展,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打破身份、地域的界限,采用全新的建设模式和运行机制,推动技术创新、培育创新人才、孵化育成企业等,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的创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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