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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海沧区2016年1-7月工业企业市场开拓项目资金补助的通知

时间:2016-07-27 15:00:03 浏览次数:

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根据《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推动工业经济稳增长促转型八条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16〕109号)、以及《厦门市海沧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发布2016年工业企业市场开拓项目计划表的通知》(厦沧经〔2016〕26号),我局开始受理2016年1-7月工业企业市场开拓项目资金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一)本通知适用于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产值统计和区级税收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名单以区统计局名单为准);

 

  (二)2016年1-7月参加的展会在我局发布的计划表内(见附件)。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盖章) 

 

  (二)参展合同(复印件1份,盖章)

 

  (三)展位费付款凭证 (银行回单复印件1份,盖章)

 

  (四)展位费发票(复印件1份,盖章)

 

  (五)参展成果报告(原件1份)

 

  (六)展位费补贴收据原件(审批通过后提交)

 

  (七)本次补充申报截止时间为8月5日。

 

  备注:此次申报结束后,我局将不再接受补充申报,请各企业参照厦沧经〔2016〕26号文件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

 

    (八)请符合条件企业将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沧区政府主楼三楼区经信局1316室,联系电话:张春玲6892274

 

  附件:http://news.xmsme.gov.cn/2016/7/25/629_6066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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