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闽经信函技术〔2017〕486号)有关要求,2017年省经信委将继续在全省经信系统开展质量标杆学习实践活动。现将《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闽经信技术〔2017〕486号)转发各单位,请按照《质量标杆总结材料编写说明》(见附件)编制申报材料,于6月2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电子版刻光盘2份报送技术创新处。
联系人: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技术创新处 汤海婴
电 话:2896820
邮 箱:thyxmjfj@xm.gov.cn
材料提交地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东楼608室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6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http://xxgk.xm.gov.cn/jjhxxhj/jxjxxgkml/jxjgfxwj/201706/t20170613_168276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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