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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的通知

时间:2017-07-07 08:40:15 浏览次数:

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

  根据《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评选办法》(厦经信软件〔2017〕350号),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登记地均在我市行政辖区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报送统计数据,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主营业务为软硬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动漫游戏设计、信息系统集成、信息平台运营、数据分析处理、集成电路设计等。

  二、申报类型

  (一)贡献大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一亿元人民币以上(含一亿元)。

  (二)增长快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3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且主营业务收入年增速30%(含)以上。

  (三)创新强的企业

  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1000万),且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方向,有重大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

  三、材料要求

  (一)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附件1)。

  (二)企业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机构应选择厦门市财政局网站发布的"厦门市2016年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信息公告里的会计师事务所"(附件2)。

  (三)创新强的企业,需提供近两年内新取得的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专有技术等证明材料或证书复印件,企业有关发展"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新经济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A4纸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将申报表电子版发送至收件联系的电子邮箱。

  四、其他

  (一)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7月31日。

  (二)联系方式:

  1. 政策咨询:市经信局软件服务业处,电话:2896587,2896588。

  2. 收件联系:市软件行业协会,电话:2136048,电子邮箱:ljq@xmsia.org,地址:市软件园二期观日路33号612室

  (三)按评选办法规定,对申报企业,经择优评选并公示无异议的,列入正式名单向社会公布。

  附件:

  1. 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申报表

  2. 2016年厦门市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三十名信息

  厦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7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http://xxgk.xm.gov.cn/jjhxxhj/jxjxxgkml/jxjgfxwj/201707/t20170705_1731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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