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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人社局关于符合享受2015年度稳岗补贴条件企业公示

时间:2016-12-29 00:00:00 浏览次数:

   龙文区人社局关于符合享受2015年度稳岗补贴条件企业公示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漳人社〔2015〕421号)文件要求,经审定,2016年1-12月申请2015年度稳岗补贴的企业中,符合条件的企业共有4家,具体名单如下:

符合享受2015年度稳岗补贴条件企业名单
单位:人、元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 类型 年初企业职工人数 年末企业职工人数 净裁员率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 享受补贴金额
1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水仙大街证券营业部 其他 4 8 0% 2389.9 1194.95
2 福建继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 154 157 0% 66632.2 33316.1
3 漳州市宏香记食品有限公司 其他 96 101 0% 41025.9 20512.95
4 福建昌顺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其他 61 74 0% 27631.4 13815.7

现将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5日。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通讯地址:漳州市蓝田开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大楼二楼,邮编:363005,联系电话:0596-6101016。 漳州市龙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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